佛教对人死以后的超度,应该怎么做?
同时,正信佛教对超度方式与俗信有所不同。所谓超度,即超生乐土,解脱苦难之意。依赖亲友修善业力之感应,非僧尼诵经本身具超度之能,实乃借超度者善业与诵经者修持之感应而生。
故正信佛教超度工作主体非僧尼,乃为亡者家属。若于亡者临终之际供奉亡者所爱之物于三宝,施舍贫穷,并使亡者明了代其修善之功德,对亡者死后有极大助益。此乃一念善业之感应及临终时之心境安慰,故其业识亦将感生善果。此乃物以类聚之原理,非谓迷信也。若亡者死后,子女家属以诚挚虔敬之心供僧布施,行大善业,以孝心感应亡者超生,然此已不及亡者生前所受之利益。唯有孝心至诚,如地藏救母之发大悲愿,愿生生世世救度苦海众生,凭此伟大愿力可感通亡者,减少乃至消除亡者罪业,非无理之迷信,乃大孝心与大愿心之感应,使超度者心力愿力融入被超度者业力,相互连通,故能超度。
故在正信佛教中,欲为亡者荐拔,非必须僧尼诵经,乃供养三宝及施舍贫穷为之回向即可。僧尼接受布施仅为斋供者祝愿,诵经为日常修持,求明了修持方法,并非超度亡者之目的。施主供僧之功德,由于助成僧尼修持生活而来,非计功价之诵经所致。佛教指示诵经超度亡者,欲各人亲自诵经,如自己不诵或诵量较少,方请出家人代诵。实则僧尼为佛法住世与化世而设,非专为超度亡灵而设。诵经之功德由信仰佛法与修持佛法而来,故非限于僧尼,更非必须在人死后方可诵经。
再者,超度期限宜在七七四十九日之前。佛教相信,就一般凡夫而言,福业极大者死后即上生六欲天,定业深者死后即上生禅定天,罪业沉重者死后即堕地狱。至于一般人死后尚有四十九日缓冲期,待业缘成熟后决定轮回去向。此期间,如有男女家属以供养三宝及斋僧布施之功德回向超度,亡者将因善业功德之感应而得超生之助,促成生于善道,如人间或天上之因缘成熟。过四十九日后,已随亡者业力投生,此时超度之功德仅能增福减苦,已不能改变其投生之处。
然亦有例外,若为枉死或凄惨之人,因怨结未解,纵化生鬼道,仍在人间作祟,即所谓闹鬼。此种情形需诵经超度,佛力引荐往生善道。佛教通称鬼道众生为饿生或饿鬼,故常运用密法咒力,变食施食之焰口与蒙山,对平安鬼类作祟有显著效验,此种佛事对其他宗教或神教无可比拟之法力。
当然以上仅论佛教本身立场,实际上请僧尼做佛事之中国人未必皆为佛教徒,甚或完全儒者。如近人唐君毅先生,著名新儒学者,母亲去世后仍至香港寺院做佛事,并将灵位供于佛寺,自叹其哲学在此方面无能为力,故仍怀着儒家观念,寻求慎终追远之安慰。此类例子颇多,若要他们完全按佛教观念行事恐非易事,故中国佛教必须寻求解决之途径,此为一大课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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